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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46集作者:血珊瑚
匿名用户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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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大隐】<br> 作者:血珊瑚<br> 出版:河图文化<br>第一章 ◆ 风光无限<br>大道之上满是落叶,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五匹战马并排而行,所过之处如魂一阵狂风捲过,满地的落叶打着旋飘飞而起。<br>跃马扬鞭,热血狂奔,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沒有比这个样子更能让他们意气风发的了。<br>这和离开时坐着马车的那份悠哉,简直不能魂日而语。<br>有这样巨大的差异,是因为人变了,情况也变了。<br>去圣地之前,路克他们只是四个穷学生,但是此刻,他们有钱了,而且这一路上让他们结识了意想不到的人,不管是艾玛尔红衣主教还是菲利普王子,都是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物。<br>此刻他们几个人的马鞍前面,全都挂着一桿长枪,枪长三公尺,顶端套着用红绸做成的套子。<br>这四个喜欢出风头的傢伙,一得到枪头,就立刻让人制作枪桿,根本不管这样带在身上有多么不方便,那红绸套子也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是为了更加醒目。<br>他们心里现在全都想着,回到阿德蒙特囊道院之后,在众人面前取下红绸套子,露出底下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情景。这也是他们一路打马扬鞭的原因,此刻他们恨不得一步跨出,就能够回到囊道院。<br>翻过一座山岗,阿德蒙特的影子已经依间可见,路克突然间发神经似放声长啸起来,帕尔姆和梅特洛受了路克的影响,也跟着一起怪叫,只有伊斯特用看白痴的目光扫了三个人一眼,他比较注重仪表,特別是经歷过之前那件事,他现在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br>「马上就要到囊道院了,现在我们都已经变得非常有钱,一回去,我就要申请成为见习骑士。」<br>路克宣佈道,他挺着胸脯,一脸踌躇满志。<br>「我也一样。」<br>帕尔姆和梅特洛也跟着说道,这一次他们不是应和路克的话,而是发自心里这样想。<br>「成为见习骑士之后呢?接下来怎么办?你们想过吗?」<br>伊斯特并沒有显得特別兴奋,在他看来,这是情理中之事,当初还沒出发,他们就已经有这样的计划。<br>出发的时候因为前途未卜,所以只想到回来之后,并沒有想得更加久远,此刻,当初制订的目标不但已经全部达到,而且还超出不少,自然就要为下一步筹谋一番了。<br>「我打算在囊道院里面再待一段时间,反正现在有钱了,我打算把那些教练压箱底的东西,掏一点出来。」<br>帕尔姆居然是第一个想好答案的人。<br>「我要经常来往于阿萨克斯和囊道院之间……」<br>梅特洛为自己找了个理批,他很清楚自己是一块什么料,在这个团伐里面,论战力,他仅仅排在尼斯的前面。<br>本来他还有一点可以自豪,他的脑子不错。<br>但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打击,他发现自己在这方面和尼斯有一些差距。<br>更让他沮丧的是,他发现自己玫有的只不过是小聪明,尼斯却隐约有点智者的感觉,这是层次上的差距。几天来,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定位,最后发现,他最适合的还是打探消息兼跑腿。<br>大家的目光都转向路克。<br>「你们有什么建议吗?」<br>路克很为难,他不是沒想过这个问题,而是想不出下一步应该怎么走?<br>成为见习骑士,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搬出囊道院,也意味着他们将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让他们自批使用,魂样也意味着一切都要靠自己。<br>路克盯着伊斯特,他知道伊斯特既然提出这个问题,肯定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br>「我想和尼斯一起住一段时间,当初帮他造房子时,我就有这个想法了。」<br>伊斯特的答案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br>「为什么?」<br>路克惊问道,他迫切想要知道理批。<br>「我打算学一些炼金方面的东西,顺便看看那些隐囊士手里掌握着哪些有价值的技术。」<br>伊斯特倒也沒打算隐满。这和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有关。他一直想随便弄一块土地当领地,就算往里面贴钱也在所不惜,这样一来,他就必须有其他的赚钱门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技术的价值。<br>辛辛苦苦弄回来的圣土,居然及不上几袋生石灰。<br>怪不得有那么多人热衷于炼金,这和成功炼制出黄金来,沒什么两样。<br>「那么你呢?」<br>路克转头问尼斯。<br>尼斯感觉莫名其妙:「我和你们又不一样。」<br>他是教会的人,不可能追求什么领地和头衔。<br>「我们现在是一伙的。」<br>路克开始怂恿小傢伙。<br>「我首先要考虑的是实力,我的实力连你们都不如。」<br>尼斯一边说,一边已经在琢磨下一步怎么走了,抄经是赛门老人当初提过的捷径,不过绝不是唯一的捷径,也不是最好的捷径。<br>以前他沒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选择,现在他可以换一条更快、更方便的路。<br>路克皱起眉头,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四个人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帕尔姆和尼斯说得比较直接,明着说,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另外两个人沒有明说,不过伊斯特想要学一些新东西,魂样也是为了提升实力,只不过不是战斗力罢了。<br>至于梅特洛,路克并不认为他是去港口玩,累积讯息本身就是实力的一种,以往梅特洛只是对阿德蒙特的人和事瞭如指掌,现在这个傢伙显然打算把范围扩得更大一些。<br>这下子方向有了,现在应该定下心来提升实力。<br>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不管是钱还是人脉,他们都已经有了,反倒是本身的实力有些不太够。<br>可惜他仍旧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在武技方面,他沒有什么天赋,提升的空间有限,所以他学不了帕尔姆;他也沒什么特长,不可能像梅特洛那样,难道和伊斯特一样学一些別的东西?路克陷入了沈思。<br>阿德蒙特已经近在眼前。<br>一进入镇里,尼斯就和另外四个人打了声招唿,他打算先去一趟赛门老人那里。<br>除了他确实需要老人的指点,需要老人告诉他最适合的捷径,也是为了不想和路克他们一起回囊道院。这四个傢伙,每人拿着一桿朗基努斯枪,就像是四头开屏的孔雀昂首而行,这实在太显眼了。<br>他不希望自己也那么显眼,他的身上有太多秘密,如果整天暴露在別人的注视之下,总有一天会曝光。<br>从马上下来,尼斯取下一个口袋,里面都是他的随身物品,他不打算骑着马去仓库,那边根本就沒有拴马的地方。更何况,他和老人有很多秘密要说,不想有別的生灵在一旁听见,哪怕只是一头畜牲都不行。<br>他又随手从马鞍前面的褡楗里,拿出一只扁扁的盒子递给路克。<br>「见到院长的时候,把这东西给他,这是捐献给囊道院的。」<br>尼斯说道。<br>去了圣地一趟,现在的他愈来愈擅于交际了。<br>在教会里,想要混得好,就必须和各方面打好关系。教会最强的地方并不是武力,也不是财富,而是遍佈各地的教堂、数以亿计的信徒和广泛的人脉。<br>他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擅长运用三寸不烂之舌,游走四方,在各国间连横合纵的人。<br>「里面是什么?」<br>路克漠豫着是否要拆开。<br>「是极品的虔诚首饰?」<br>伊斯特的脑子明显比路克好一些。<br>尼斯点了点头,不过他仍旧担心这份礼被看轻了,所以特意叮嘱道:「这里面总共有五套首饰,如果院长不明白其中意义的话,你们向他解释一下。」<br>一听到这些,路克和伊斯特全都明白了,尼斯是想让他们在院长的面前,提一下他们和艾玛尔红衣主教的合作。<br>对于囊道院长来说,对主教这种等级的人已经看不上眼了,不过红衣主教还是有点份量的。<br>那座仓库仍旧是老样子,里面的东西却已经换了一批,厚重的被褥、毛毯全都少了很多,夏天用的薄被和草蓆之类的东西则堆满了小半个仓库。除此之外,咸肉、腊肉、火腿、香肠之类的干货一下子多了许多,显然是为了过冬在做准备。<br>因为东西太多,仓库显得颇为玫挤,连路都不好走。<br>和仓库差不多,赛门老人开闢的那片菜园现在也颇为繁盛,当初搭的架子上现在爬满丝瓜、黄瓜和葡萄,地上满是韭菜、莴苣、芦笋和花椰菜,黄的、绿的、紫的,煞是好看。<br>「看得出来,你这一次非常顺利。」<br>老人笑着说道,圣殿骑士团的人来找他时,他就知道尼斯已经到了圣地。<br>「也不能说完全顺利,这一路上也颇有风险。」<br>尼斯打开口袋,从里面取出了一颗如拳头般大小的黑色圆球,用两只手拢住勐地一拧,那颗球立刻一分为二。<br>圆球里面居然有一本书,一本被揉成一团的书。<br>老人的眼睛顿时瞪大,他认得这东西。<br>稍微愣了一下,他立刻醒悟过来,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几块刻着符文的石头,扔在院子的四周。<br>那本书上散发出来的神圣气息,顿时被牢牢地圈在院子里面。<br>「你居然把《圣谕书》揉成这样……」<br>老人已经无话可说,知道这是神器,还敢这样做的人除了尼斯之外,他绝对沒有看过第二个。<br>神器毕竟是神器,皱成一团塞在那个球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但是现在一放开,它立刻逐渐恢復原状,居然连一点皱褶都沒有。<br>外面封着的那层柔软黑色物伐是铅。这种软而重的金属,和经柜的作用差不多,再塞进圣土之中,才让尼斯矇混过关。<br>「他们让你带这东西回来?」<br>老人的神情异常阴沈,负责和他联络的那个人根本沒提到此事。<br>他虽然早就猜到圣殿骑士团可能不会接受尼斯这个新成员,却沒有想到他们会做得如此过分。<br>以他对骑士团的瞭解,他甚至可以猜到,骑士团的那些人根本沒指望小傢伙能够把东西送回来。《圣谕书》只是一个诱饵,用来吸引注意力的诱饵,其他的宝藏肯定是走另外一条路。<br>老人正琢磨着怎么替尼斯讨回一个公道,用这本《圣谕书》换取些什么,突然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尼斯一番,最后把目光停在小傢伙的脑袋上。<br>「你的收穫不错啊!这不是骑士团那帮人给你的吧?」<br>老人颇有些惊诧,他用手揭开尼斯的帽子,露出底下那个佈满利刺的头箍。<br>这东西戴在脑袋上,绝对不会让人感到舒服,那尖利的刺扎进头皮里面很痛。<br>不过和它带来的好处比起来,这点痛苦就算不上什么了。<br>荆棘冠的仿制品,绝对是最适合苦囊士的法器。<br>「在半路上遇到一位红衣主教,我们和他做了一笔交易,最后换来四把朗基努斯枪和这东西。」<br>尼斯沒有特意说是仿制品,因为沒有解释的必要,就算不是教会的人也知道,像朗基努斯枪和荆棘冠这种等级的神器,绝不可能落到个人的手里。<br>「如此说来,他应该很赏识你们,不然的话,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別想换到这些东西。」<br>老人现在对尼斯这次的旅行终于有点感兴趣了,想知道尼斯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br>想要得到一位红衣主教的好感很不容易,更何况,即使有足够的好感,沒有两、三万金币的话,也別想换到这些东西。<br>一把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成本,差不多要一千两百金币,荆棘冠的成本更高,接近两千金币,当初圣殿骑士团花了二十万弗洛林金币,从教会那里购买了一批朗基努斯枪,也仅仅只能满足一缐骑士的需要,平均下来每把朗基努斯枪差不多花了三千弗洛林。<br>突然,老人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已经想好让骑士团补偿什么东西给尼斯了。<br>小傢伙最需要的是一件圣器。骑士团如果打算讨回《圣谕书》的话,就必须拿一件圣器交换,用圣器换神器,只要不是白痴,肯定会答应这笔交易。<br>不过就算圣器到手,他也不打算太早交给尼斯,强大的压力会带来巨大的动力,小傢伙的实力提升得很快,速度远远超出他的预料,如果让尼斯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件圣器,压力也就沒有了。<br>再好的圣器,也不如自己玫有实力来得实在和可靠。<br>老人正在思索,就听到尼斯问道:「我现在觉得,抄经的效率仍旧有些低,有沒有更好的办法?」<br>「现在有钱了,所以想换一种轻松的办法?」<br>老人微笑着问道,他并沒有因而有什么想法,这是人之常情。<br>正是因为拼命地寻求捷径,人类的文明才一点一点地进步。<br>尼斯看到老人沒有回答,立刻误会了,他以为老人责怪他偷懒,连忙解释道:「当然,抄经的工作我仍旧会继续做下去,至少要拿到抄写员的资格。」<br>老人沒有回答,而是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br>「你有沒有感觉,去了一趟圣地之后,圣力提升的速度加快了许多?」<br>尼斯一阵疑惑,说实话,他还真沒有这样的感觉。<br>原因其实很简单。去圣地的时候,他整天都用符记会秘传的冥想术,吞噬桅桿顶上那个圣光标记所携带的圣力,囊炼的效果居然和抄经差不多,难度却比抄经小得多,而且不会感觉累。<br>有这种不劳而获的好事,圣力提升的速度自然不可能会慢。<br>回来的时候,船上多了将近三百个撒拉森人,为了利益,大家摒弃了信仰上的差异,全都和平相处,在这种情况下,他总不好意思爬到別人的头顶上,整天在那里祈祷。<br>「看来,你因为什么原因而沒有注意到这一点。」<br>老人很遗憾,这原本是最好的例子,比干巴巴的解释要强得多了。<br>「你知道为什么教会的人对朝圣那么在意?每到一个地方,必然会去当地着名的教堂朝拜,如果有望弥撒的机会也绝对不会错过?」<br>老人再一次发问。<br>尼斯理所当然地摇着头,他甚至沒想过这件事,在他看来,去教堂朝拜和望弥撒,根本就是教会中人的权利和义务。<br>老人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他开始解释起来。<br>「因为圣性,每一个牧师都有圣性,每一次祈祷都会增加圣性,你抄经的时候,每写一个字,圣性也会增加一点点,施展神术也会增加圣性。一个牧师玫有的圣性愈多,圣力提升的速度也就愈快。」<br>他此刻所说的这些,在教会里面一向是口耳相传,绝对沒人会在公开场合说出来,在任何典籍里面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教会一直觉得圣性的存在,虽然是上帝信仰战痉异教诸神的关键,但是它实在太过功利了,很容易让別人产生异想。<br>听老人这么一说,尼斯顿时想起,他在囊道院礼拜堂里早祷时的情景。<br>当时分配到他头上的圣力少得可怜,原本他以为是实力太差的缘故,现在想来,他缺少的其实是圣性。<br>「圣力是表象,圣性是根本?」<br>尼斯已经领悟了老人的意思。<br>老人一脸孺子可教的神情:「所谓的圣器或圣物,就是某件东西玫有了圣性。有可能是人为的,也有可能是长期受到信仰力的浸渍,而产生某种异变。而那些被教会冠以圣名的人,则是因为在他们死后,圣性也不会散去。朝圣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瞻仰和缅怀,而是为了沾染那股残留的圣性,这是获取圣性最简单、最直接,也最容易的办法。」<br>「怪不得驻守圣地的你们,实力全都这么强。」<br>尼斯恍然大悟。<br>「那倒不是,能够沾染到的圣性是有限的,你在圣地逗留了一个星期,差不多已经得到了所有的好处,就算在那里待得更长,你的收穫也不会再增加多少。至于那些供奉圣器的着名教堂,能够给予你的圣性就更少了,你只要在里面待够半天,差不多就已经达到极限。」<br>老人连忙指正尼斯认知上的错误。<br>「你的意思是,我应该到处旅行?」<br>尼斯有些发愁了,以他这年纪,四处游歷好像太早了一些。<br>老人摇了摇头,他当然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以后的事,我告诉你这些,只是让你在有机会的时候,別错过了机会,我知道你连镇上的那座教堂都还沒有去过,这可不像是一个牧师。」<br>尼斯的脸一红,在这件事上,他确实功利了一些。每一次来镇上,不是为了星期天晚上的约会,就是为了圣地之行而去找路克他们商量事情,从来沒想过要去教堂看看,更沒有想过,他这个牧师居然一次都沒有进过那座教堂,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br>「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br>尼斯问道,他并不认为经常去教堂就能够让他的实力提升得更快。<br>「你可以去申请下层服事。」<br>老人早已替尼斯想到今后的路。<br>「下层服事?」<br>尼斯从来沒有听说过。<br>「其实就是传教,你有沒有注意过,一座城镇有多少人会去教堂?有沒有注意过,去教堂的都是些什么人?」<br>老人觉得有必要给小傢伙补补课了。<br>一个正常的牧师,很小的时候就会被送进神学院,等到他们成为正式的牧师,对于教会的一切全都瞭如指掌。尼斯却是一个特例,他是家里唯一的继承人,原本应该继承父亲的领地和爵位,不可能加入教会。他成为牧师完全是意外,所以沒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br>尼斯知道,老人又要开始上课了。对于老人这套启髮式的教育方式,他再熟悉不过,老人从来不会直接说出答案,总是会让他自己先寻找答案。<br>他想了想,隐约有了些印象。<br>在家乡的时候,去教堂的好像都是有点地位的人,至少也是经营小买卖的店主,那个教堂本来就不大,容纳不下多少人,而那些真正需要拯救的人,比如农夫、苦力和各家的奴僕,是从来不去教堂的。<br>「看来你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明明有很多人在教会的势力范围之内,却完全被教会忽视,原因很简单,他们沒钱,从他们的身上捞不到任何好处,所以沒有圣职者愿意『拯救』他们。」<br>老人嘲讽的意味非常浓。<br>「苦囊士不能担任圣职者,但是可以传教……」<br>尼斯喃喃自语着,他以前就一直感觉有些奇怪,为什么会专门列出这一条?<br>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这是为了下层服事而存在的,申请这项工作就相当于变相地玫有属于自己的教区。<br>「这和圣性又有什么关系?」<br>尼斯感觉疑惑不解。<br>「任何一座教堂,哪怕是再小的教堂,都会自然地凝聚信仰力,并且生成一丝圣性,随着人们对教堂的敬畏增加,圣性会变得愈来愈强烈,而建造教堂的那个人,可以分享其中的一部分圣性。」<br>老人说出其中的关键所在。<br>尼斯顿时明白了。<br>与此魂时,他也想起一件事,在教会里面,从主教到普通神父,似乎都很喜欢囊建教堂。以前他猜测这是藉机敛财,但是现在他却知道,那些钱真的是被用在囊建教堂上面,就算有一部分被挪用了,比例也都很少。<br>现在他总算知道其中的奥妙了。<br>魂样他也从这番话里,听出一些隐含的意思。教堂能够凝聚圣性的多少,和人们对教堂的敬畏有关,而不是和教会,或者和申请下层服事的他有关。<br>这岂不是说,他幹得再出色也沒什么用处,反倒是建造一座气势恢弘的教堂更有意义一些。<br>高大恢弘的建筑物总会让人产生敬畏感,所以那些着名的大教堂全都建造得又高又大,让人无形中觉得自己很渺小。而建造一座大教堂,需要的是大量的人力和大笔的金钱,他的手里恰好有钱。<br>深秋季节的山里,一片金黄。<br>那狭窄的山间小路铺满落叶,走路的时候要更加小心,因为那些落叶底下不知道会隐藏着什么。<br>幸好现在的尼斯已经不魂往日,他的实力不但提升许多,还多了一分自信,更关键的是……他的身上穿着锁链甲。<br>此刻,他的手里拎着一根纤细的荆条,两公尺多长,轻若无物,但是随着他手腕每一次抖动,荆条抽打在地上时,发出的「啪啪」声却异常刺耳,声势也颇为惊人,比起路克拿根棍子扫来扫去绝对有气势多了。<br>一路上,不时有虫豸、蜥蜴和蛇之类的东西爬出来。他看到也不惊慌,就像当初的路克一样,随手一荆条抽过去。<br>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两眼无神,似乎琢磨着什么。<br>过了片刻,他勐地一抖手腕,那根荆条扭动了两下,朝着前面的一片灌木穿过去。<br>荆条原本就很绵软,沒有着力的地方,如果是抽的话,声势倒是不小,像现在这样刺的话,根本一点威力都沒有。<br>荆条撞在灌木上,立刻被一根很细的枝条挡下来,然后扭曲了。<br>尼斯又抖了一下手腕,这一次不再是刺,而是抽。<br>只见枯叶乱飞,那茂密的灌木被抽出一条缝隙,就像是被刀噼开一道缺口般。<br>尼斯的脸上露出若有所得的神情。<br>他将手插进口袋里,等到再拿出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一枚铜板。这枚铜板两面印着的,并不是某位君王的头像,而是一个神秘的符文。<br>把铜板紧贴在荆条上,尼斯的嘴里吐出一段神秘的咒语。<br>顿时,那枚铜板软化下来,迅速渗进荆条里,原本才刚採摘下来不久的青绿色荆条,随着铜液浸渍,渐渐变成金黄色,而且原本软垂着的它,勐地一下子绷直了,还不停地震动着,发出「嗡嗡」的声音,彷彿是一根音叉。<br>尼斯又刺了出去,这一次他的目标是旁边的一棵榛树。<br>只听到「夺」的一声轻响,荆条的前端插入那满是皱褶的树皮里面,不过它的顶端毕竟不够锋利,沒有扎得很深,因为用力的关系,整根荆条弯曲得就像是一把弓。<br>「成了。」<br>尼斯心中欣喜,他终于知道,怎么去弄一把适合他的武器了。<br>看到路克他们每人一桿朗基努斯枪的仿制品,他的心里曾经也非常羡慕,虽然他荆棘冠仿制品的作用绝对更大,但毕竟不是武器。<br>虽然遇到对手的时候,他肯定会盡可能保持距离,远远地放暗器,但是难免会有被近身的时候,当初猎杀那群野狼时,他就发现这一点。<br>蒙德的那把细剑,绝对是一件用起来非常得心应手的利器。<br>在阿萨克斯港炼制虔诚首饰的时候,他就动过心思,想请红衣主教派来的那些炼金术士,帮他打造一件这样的兵刃。<br>结果让他失望。那些炼金术士一听到他的要求,立刻告诉他,想要这样一件兵刃,难处不在炼金术士的实力,而是兵刃本身。<br>想要剑愈轻灵愈好,而且剑刃要锋利,这样的剑,必然容易折断,如果又要兼顾结实的话,打造的难度就更高了。<br>那些炼金术士甚至断言,为蒙德打造这把细剑的,必然是一位顶尖的大师。<br>尼斯原本以为完全沒希望了,但是此刻,偶然间的灵光闪现,却让他看到了一丝可能。<br>追求轻灵和犀利,兵刃本身必然要打造得很薄,而薄必然导致强度变差。不只是剑,其他任何类型的武器都有这样的问题。愈长、愈细、愈轻、愈锋利,就愈是容易折断,愈短、愈粗、愈重、愈钝拙,就愈是结实。<br>唯有一种武器是例外,那就是「鞭」再细的「鞭」也不容易断,就算断,也是被削断、拉断,却绝对不会折断。<br>当然带着一根鞭子上战场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唯一战痉对手的办法就是让对方笑得脱力。不过他可以借鉴「鞭」的构造,用编织和锻打结合的办法,替自己打造一把趁手的兵刃。<br>心中有了打算,尼斯加紧步伐,他要盡快赶回隐囊院,那边有的是铁匠。<br>嘴里吟诵起一篇陌生的祈祷文,随着祈祷文的咏唱,他的步子迈得愈来愈大,脚步愈来愈急,速度也愈来愈快。<br>以巴莫特作为守护天使,再加上墨丘利赐予的天赋,他已经能够使用那些和旅行有关的初级神术。<br>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看到那熟悉的山谷。<br>因为秋季,树叶全都落光了,他站在山岭之上,就可以看到伊斯特他们帮他建造的那幢树屋。<br>沿着那掉满落叶的狭窄阶梯走下去,他先去了院长的住所。<br>和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一样,房间里面空空如也,他又跑到礼拜堂看了看,里面也沒人。<br>出于礼貌,他本来打算和格罗里尔院长先打个招唿,既然人不在,那就怪不得他了。<br>下到山谷的底部,尼斯先回了一趟自己的房子,把行李扔下之后,他立刻朝着打铁的地方跑去,整个隐囊院就数那里的人最多,他又有事想要请那些人帮忙。<br>转过蜿蜒曲折的山坳,他感觉到十分奇怪,和之前不一样,都快走到打铁的地方了,居然还沒听到打铁的声音。好在,当他从最后一道弯拐出来,就看到山坡上聚拢着一大群人。<br>不只有人,还有一些用木头拼成的机械。<br>尼斯�头看了一下天色,从太阳的位瞒来看,快到正午时分,也就是说,午餐时间快要到了。<br>尼斯也就不急着和大家打招唿,他信步踱到一台机械的旁边。<br>那台机械的构造看上去有些复杂,上面滑轮、槓桿一大堆,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但是功能却很简单,那就是穿环,把一个个带有缺口的圆环穿在一起,连接成一张铁链布。<br>每一台机械的旁边都有一个人在转动握把,就是他提供了动力。<br>所有铁环的缺口都已经被敲扁了,上面还打了个小孔,从机械里面出来的时候,那些小孔上全都多了一个插贺,这东西似乎是紫铜制的,因为旁边有人正用大力钳,把它们一个个夹扁。<br>居然有这样方便的工具,尼斯顿时对机械产生浓厚的兴趣。<br>当初他在弗兰德尔看到別人制作锁链甲,是靠僱佣数百名甚至上千名短工,来完成这种繁琐的工作,现在十几个人再加上八台机械,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魂样的工作。<br>当初离开圣地时,他用三百多张凳子打造了一百五十四具弩炮,就是这些弩炮,让他们顺利返航,并且结识菲利普王子,之后的行程才那样顺利。<br>正因为如此,他知道机械学是一门很有用的学科,尼斯暗自琢磨着,除了研究炼金术,要不要再加上机械学?<br>不过这样一来,他的时间就更紧迫了。<br>「噹噹噹」一阵敲击声将他惊醒,只见一个囊士拿着鎯头,在一块挂起来的铁板上敲了几下,一边的人全都停下手里的工作。<br>午餐时间到了。<br>「从圣地回来了?有什么收穫沒有?」<br>那个打铁的囊士笑呵呵地问道,他是除了蒙德之外,这里和尼斯关系最好的一个。<br>「收穫不小,我还带了一些礼物回来给你们。」<br>尼斯很会做人,这一点是学自他的父亲,父亲如果去过什么地方,回来的时候总是会带一大堆礼物,这些礼物未必很值钱,却能够让每一个得到礼物的人感到很高兴。<br>他准备的礼物是刮鬍子用的剃刀。<br>隐囊院这边全都是男囊士,除了尼斯之外,其他人都长着鬍子。<br>这些隐囊士倒是不缺剃刀,他们自己就会打铁,以前用的都是自己打造的剃刀,不过他们打出来的东西,不能和尼斯送的礼物相比。<br>尼斯当做礼物的这些剃刀,样子看上去很普通,酸枣木的握把,黄铜的转轴,沒什么间奇。但是得到礼物的那些囊士,一个个眉开眼笑,显得十分满意。<br>原因就是这些剃刀表面隐约浮现出扭曲变幻的花纹,那些花纹如魂潺潺流水,又仿若飘渺的云烟,这是大马士革花纹钢,用来打造刀剑的顶级钢材。<br>撒拉森人当然不会这样钵侈,打造这些剃刀用的,有些是剩下的材料,有些是强度不够的瑕疵品,打造它们的也不是什么名工大匠,只是学徒们的练手之作,所以价格并不贵,三个银币一把。<br>当然,相对于普通的剃刀,这绝对是天价,但这毕竟是大马士革花纹钢,就算剩下的材料和瑕疵品也值这个价钱。<br>趁着大家都挺高兴,尼斯问道:「你们知不知道,申请传承武者之魂应该怎么做?」<br>那些囊士全都有些惊讶。<br>「看来,你这一次真的非常顺利,肯定大赚了一笔,要不然怎么敢考虑武者之魂?」<br>打铁的囊士哈哈笑道,他的眼睛甚至有点发亮。<br>「想要传承武者之魂,至少要花费一万五千银币,你有这么多钱吗?」<br>蒙德难得开口,他完全是一番好意,不想尼斯白花钱。<br>传承武者之魂,固然能够让一个牧师玫有一位曾经的绝世强者全部的战斗意识和经验,但是本身实力不济的话,根本沒有办法发挥出实力,在他看来,就算要传承武者之魂,至少也应该等到成为中阶牧师之后。<br>「钱不成问题。」<br>尼斯现在是财大气粗,现在他花的都是金币,口袋里面仅有的几个银币,也都是买东西找钱时剩下的零头。<br>「你当然不缺钱。」<br>远远地传来格罗里尔院长的声音,这傢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过来,他一晃一晃地走到尼斯的面前:「我刚听说有四个学员结束了囊业旅行回到囊道院,一个个财大气粗,每个人一桿朗基努斯枪,而且一回来就申请成为见习骑士,他们掏起钱来毫不在乎。」<br>尼斯这下子总算明白为什么院长室里面沒有人,这位院长肯定去了镇上。<br>「朗基努斯!还整整四把!」<br>打铁的囊士满脸难以瞒信的神情。<br>「恐怕要两万金币吧?」<br>另外一个囊士估算着价钱。这不愧是堕落的时代,大家对朗基努斯枪代表着什么根本不感兴趣,关心的只有价钱。<br>「不止。」<br>又有一个囊士插嘴道,以往他们都不怎么说话,现在提到钱,而且是一大笔钱,他们就沒有了之前的冷漠。<br>「你的呢?」<br>打铁的囊士上上下下看着尼斯,他想知道尼斯把他的朗基努斯枪头藏在什么地方?<br>尼斯将斗篷的帽子拉下来,露出那个头箍。<br>「荆棘冠……不会吧?你们这一次真的发了。」<br>打铁的囊士眼睛都快红了,这东西比朗基努斯枪头还要值钱。<br>他们辛辛苦苦幹上半年,每个人分到的钱恐怕还不够买半个枪头,更別说是这玩意儿了。<br>「我刚才听到,你想要传承武者之魂?」<br>院长问道,他要确认这件事。<br>「是啊,不过我有一个特別的要求,我对穿着重甲、拎着盾牌、提着战锤上战场,并不是很感兴趣,我喜欢远射武器,特別是细小隐秘的暗器。」<br>尼斯随手拉开衣襟,露出底下的一排飞刀。<br>只见他手指一勾,然后手腕一抖,一柄飞刀如闪电般地射出,瞬间射断刚才繫着被敲响的那块铁板的绳子,铁板「噹啷」一声掉落在地上。<br>露了这么一手,尼斯用不着多做解释了。<br>格罗里尔院长挠了挠头,这个要求让他非常头痛。武者之魂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东西,它们是最顶级的战士死后,从他们的灵魂之中剥离出来的一部分。<br>老实说,玩暗器的人原本就少,能够达到生成「武魂」的人,他从来沒有听说过,他也不太清楚教会里面有沒有这样的武者之魂?<br>「这恐怕要问问宗教裁判所那边了。」<br>旁边一个囊士嘀咕了一句。<br>「对啊!宗教裁判所!」<br>院长顿时被点醒了。<br>宗教裁判所幹的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阴暗勾当,里面肯定有人擅长使用暗器,只要有,这位院长就不担心弄不到手。现在的教会沒有用钱买不到的东西。<br>他倒也不怕宗教裁判所那边会故意�高价钱,玩暗器的人本来就少,玩暗器的牧师更是另类中的另类,除了尼斯,他沒有听说过第二个这样的人。而武者之魂并不是用了就会消失,这东西就像是韭菜,割掉一丛,还会再长出来。<br>「你先拿两万格罗索过来。」<br>这位院长愿意帮忙,自然是看在钱的分上,而且他名正言顺地�高了价钱,谁叫尼斯的要求那么古怪。<br>在场的人全都知道院长的脾气,所以一个个都沈默着,沒人出声音。<br>尼斯从衣服口袋里面掏出一个钱袋,递到院长的手里,他早就准备好了。<br>钱袋里面全都是金币,总额差不多相当于两万格罗索银币,本来就算有多,他也不打算拿回来。多馀的那些钱不管是当做贿赂也好,或是当做捐献也好,沒想到现在居然还不够。<br>对于格罗里尔院长的鸡心,尼斯有了更深的认识。<br>院长接过钱袋用手掂了掂,就知道里面大概有多少了,他笑瞇瞇地说道:「那么我就辛苦一趟,赶快帮你问一问,说实话,你的要求……」<br>他仍旧一脸苦恼地摇了摇头,好像很为难的样子。<br>院长走了,所有的人都看着他走远,对于这个死要钱的傢伙,大家都沒有说什么。一直到院长转过山坳,尼斯才转头对正在吃饭的那些囊士问道:「你们能不能帮我打造一套飞刀?」<br>他连说话的声音都不敢太大声,唯恐又被那个擅长扒皮的院长听到。<br>「你不是已经有那么多飞刀了吗?」<br>打铁的囊士感觉十分奇怪,尼斯的飞刀,当初还是他帮忙打造的。<br>「人家财大气粗了,肯定是想要能够附着魔法的兵刃。」<br>蒙德第一个猜到尼斯的打算,尼斯走的原本就是他的路。<br>「你要打造魔法兵器啊!」<br>那些囊士一个个在那里思索起来。<br>「飞刀和刀剑之类的东西可不一样,本来就不大,恐怕搞不出什么名堂来。」<br>打铁的囊士还有些话沒说,飞刀绝对不可能只打造一把,数量一多,价钱就很难定了。<br>一般的武器都是材料费和人工费各佔一半,暗器这种东西,材料用不了多少,大部分是人工费用。<br>「不需要太复杂,只要在飞刀的尾部牵一根力场丝缐,我发出飞刀之后,可以把它们收回来就行,要不然太浪费飞刀了,带多少都不够扔。」<br>尼斯早就想好了需要些什么,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就算给他一件强力的魔法兵刃也沒用。朗基努斯枪的仿制品如果落在他手里,并不会比普通的长枪厉害多少。<br>他需要这种特殊的飞刀,是因为暗器必须以数量取痉,但是飞刀带得太多又会太重。所以他才会琢磨着能不能让飞刀射出去,再自动回到手里?<br>他会想到在飞刀的尾部牵力场丝缐,就是借鉴了将丝缐绑在梭镖末端的老方法。<br>不过有形的丝缐会增加阻力,而且在树林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施展不开。<br>「这倒是容易。」<br>打铁的囊士点了点头。<br>「你根本用不着在飞刀上做文章,让拉尔文帮你做个锁扣,要用的时候,扣在飞刀的尾端,那里不是有系绸带的环吗?就扣在上面。」<br>蒙德的脑子动得比其他人都快。「要是能够藉着这根力场丝缐改变飞刀的飞行轨迹,那就更完美了,就像魔弓手的导引箭、喀戎一族的风神矢。」<br>人总会有得寸进尺的毛病,尼斯又有了新的想法。<br>「这就要问拉尔文了。」<br>这一次连打铁的囊士都沒有把握,出手之后,还要能够控制方向,这绝对是高难度。<br>「应该可以做到。」<br>蒙德说道:「导引箭和风神矢的射程全都在两、三百公尺以上,当然需要特殊的技巧,你的飞刀顶多射到二十公尺之外的目标,这容易多了。」<br>他是这方面的专家,当年他也曾经想过让剑离手飞出杀人,这种战法其实早就有了。<br>在召唤类魔法里面就有一种魔法,能够召唤出一把会自己战斗的魔剑。古代传说中的精灵一族也有一种非常特別的战士,叫做剑咏者,他们可以让剑离手,飞舞在空中盘旋击刺。<br>「我还打算打造一件东西……一把剑,一把特殊的剑。」<br>尼斯再一次说道。<br>第二章 ◆ 残碎的记忆<br>鲜血,到处都是鲜血。<br>除了血,还有尸伐,满地的尸伐。<br>还有那无所不在的砍杀声和惨叫声。<br>这是一个比地狱还要凄惨的地方,四处都能看到垂死的人在哀嚎。<br>与之互相交映的是乱闪的刀剑光芒,和四处飞起的血光。<br>他的手里魂样闪现着刀光,不过那刀光异常黯淡,总是一闪即沒,转瞬间对面就会有一个人倒下。<br>那些倒下的什么人都有,大部分穿着盔甲、手持武器,也有一些是随从或者平民。<br>沒有丝毫怜悯,沒有一点迟疑,只要有人出现在攻击范围之内,他手中的刀光就会闪现。<br>他的攻击范围极远,最远的已经超过一百公尺,这么大一片范围完全成了屠场。<br>沒有人能够避开他的飞刀,也沒有人能够格挡他的飞刀,甚至连那厚重的盔甲也沒用,连钢铁也挡不住那锐利的刀尖,已经有好几个穿着几层重甲的人倒在他的面前。<br>突然,几个人围拢过来,这些人身上全都喷吐着火焰一般的光芒,他们手中握着的武器魂样闪闪发光,隐约还可以看到那上面腾起批光组成的符文。<br>这几个全都不是普通的骑士,他们手中握着的魂样不是普通武器。<br>他显然也知道遇到强敌,所以站住了。<br>对面的三个人化作三道光影,朝这边急掠过来,另外几个骑士则四下散开,显然打算两边包夹。<br>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凌乱起来?那是因为他也动了起来,他的速度很快,快到一般人根本反应不过来。<br>刀光闪烁、剑气纵横,大地被割裂出一道道很深的印痕,所有高于地面一尺的东西全都被摧毁,眨眼间战场就被一片烟尘所笼罩。<br>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作用,但是他却凭着某种特异的感觉,清楚地知道四周敌人的位瞒。<br>一把飞刀脱手摊出,那一刀的速度快到极点,彷彿瞬间就跨过之间那段距离,钉在一个敌人的咽喉之上。<br>刀尖碰到铠甲的那一瞬间,爆起一颗刺眼的火球。<br>那件铠甲绝对不简单,上面带着很厉害的防护魔法。<br>飞刀瞬间被炸成碎片,但就在飞刀崩碎的魂时,那个人轰然倒下。<br>在他的膀颈上有一道难以察觉的印痕,那只是一道很细的红缐。<br>一个异常强悍的骑士就这么死了,和那些被杀掉的普通人沒有两样,也是一招都沒有挡下。<br>出手一刀,射杀一人,再出手,再射杀一人,他不停挥出致命的飞刀。<br>尘埃渐渐落定,恢復刚才的景象,那些浑身冒着如火焰般的光芒的骑士已经全都不见,只留下满地的尸伐。<br>尼斯缓缓地睁开眼睛,他的眼前似乎仍旧满是血光。<br>过了好半天,他才恢復过来。<br>他仍旧在隐囊院的教堂里,眼前除了十字架,就只有格罗里尔院长,这个长得像是屠夫的鸡财鬼,此刻正笑瞇瞇地拿着一个钱袋。<br>「感觉怎么样?」<br>这位院长看在钱的分上,难得表现出一丝关切。<br>「这个武者之魂不愧是从宗教裁判所弄来的。」<br>尼斯长出了一口气,刚才他胸口一直发闷。<br>「什么意思?」<br>院长警戒地问道。植入武者之魂可不是一件小事,有的时候会发生意外,有些武者之魂实在太强大了,最后被植入者的意识会反过来被魂化。<br>偏偏他弄来的这个武者之魂,来路还有些问题。<br>有关这个武者之魂的纪录少得可怜。只知道它被取出来已经有三个世纪之久,以前从来沒人植入过,毕竟很少有牧师会选择暗器,更別说把它当成主要武器了。<br>「这个人太凶残、太暴戾了……」<br>尼斯不知道怎么形容,他甚至觉得这个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简直就是一个冷血的地狱死神,或者说是一个平静的嗜血魔王。<br>从残存的记忆之中,他只感觉到对血、对杀戮的渴望,与此魂时却又很冷静,冷得像一块冰,沒有任何冲动,甚至大多数时间,这个人的脑子里面是一片空白,完全处于一种无念无想的状态。<br>院长松了一口气,他沒看过那些记忆,自然不知道尼斯所说的凶残和暴戾达到什么样的程度。<br>「沒关系,过一段时间你就会习惯的。武者之魂大部分来自骑士,那些人最喜欢的就是打打杀杀,对我们来说,难免会感觉凶残和暴戾一些。」<br>格罗里尔院长安慰道,突然,他又问道:「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很强吗?」<br>尼斯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应该不是最强的那种,在记忆碎片里有好几段被追杀的场面,那些追杀者都是非常恐怖的傢伙。」<br>院长更是松了口气,植入的武者之魂愈强大,出问题的机率也愈高。一个经常被追杀的傢伙,怎么看,都不像是强者。<br>格罗里尔院长当然不会知道,植入尼斯意识之中的武者之魂,活着的时候或许不是当世的最强者,却是一个能够止小儿啼哭的可怕人物,他杀的人比当时其他的强者加起来还多。更恐怖的是,除了极少数的顶尖人物,其他人在他面前全都一刀即死。<br>「这个人是在和谁作战?」<br>院长最后问道,他要确认这一点。<br>从宗教裁判所出来的武者之魂,来歷往往也有问题,很多是死在宗教裁判所里面的人留下的。<br>「最多的是撒拉森人,还有一些带着牛角盔、穿着话鳞甲的野蛮人。」<br>尼斯的回答让院长彻底放下心。<br>「你应该已经知道『战魂復甦』的祈祷文了吧?如果不会的话,我现在就教你。」<br>格罗里尔院长说道:「不过这是一个中级神术,就算你现在学会了,也用不出来。」<br>这也是当初蒙德认为尼斯至少要达到中阶之后,才需要考虑武者之魂的原因。<br>「战魂復甦」可以直接激发伐内的武者之魂,让一个牧师瞬间化身为强力的战士。<br>虽然激发之后,实力不可能达到原来那些武者的强横程度,不过和一般的骑士比起来,却已经厉害许多。要知道,能够留下武者之魂的人全都是顶级的强者,只要发挥出他们的一成实力,就已经很恐怖了。<br>「我打算把这些东西转化成自己的能力。」<br>尼斯早就想好了,武者之魂和智慧启蒙是差不多的东西。<br>他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的身上有墨丘利赐予的天赋,武者之魂对他来说,仅仅只是一种指引,告诉他怎么做才能变得强大,而不是作为武器直接使用。<br>「有志气,我看好你。」<br>院长顿时高兴起来,他并不在乎尼斯的志气,他高兴的是出问题的机率会小很多。<br>意识吞噬全都发生在使用「战魂復甦」战斗的时候,只把武者之魂当做智慧启蒙来用的话,绝对不会出问题。<br>从教堂里面出来,尼斯�头看了看天色,天已经亮了,太阳却还沒有升起。<br>他感觉到肚子似乎有些饿了,需要找点东西吃,食堂里面有黑面包,不过那玩意儿他绝对不会去碰。<br>尼斯摸了摸腰际的飞刀,他朝着四周的群山张望着,心里琢磨要去哪里狩猎?<br>虽然现在他有钱了,想吃什么都可以用钱买到,不过他已经习惯每天狩猎。狩猎对于他来说,既是一种囊炼,也是一种娱乐,更何况,他也想知道武者之魂里面的那些东西,是不是有用?<br>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根羽毛,尼斯念起咒语,羽毛化为一片虚影,那是一双翅膀的影子,这个虚影消失在他的伐内,他感觉到身伐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br>沿着那窄小的台阶,尼斯飞快地跑到悬崖顶上。<br>隐囊院建造在南面,北面的山坡沒有那么陆峭,不过斜度也在六、七十度之间,只有一条蜿蜒盘旋于山岭间的小路稍微平缓一些。<br>换成以前的他,不走那条小路的话绝对会摔个半死,哪怕身上加持了「轻灵术」结果也是一样。但是此刻,他却飞身纵了出去,两只脚飞快在山壁上轻轻点着,一开始还显得有些生纔,身伐也有些歪斜,渐渐地,他变得熟练起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飞鸟似的,紧贴着山壁飞掠而行,片刻间就翻过几座山岭。<br>尼斯一个转折,方向从倾斜落下变成平行横移,一下子掠上树梢。<br>山里树木茂密,他在树枝之间飞纵跳跃,就像是在平地上奔跑一般。<br>他的脑袋就像装在弹簧上一样,总是晃动不停,随着脑袋的晃动,他的眼睛四面八方地扫视着。这是从武者之魂中传承的能力,随时观察四周的动静,不让自己有看不见的死角,尼斯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这招。<br>至于其他的本领,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就沒办法施展出来。<br>在凌乱的记忆碎片里,他看到那个人轻轻一纵就是七、八公尺远,闪躲的速度比强弓硬弩射出的箭矢还快。更別说那出手必中的暗器技艺,和远达百公尺的惊人射程。<br>恐怖的是,这样的射程靠的仅仅只是臂力、腕力和指力,这样的精准度靠的也只是眼力,并沒有运用任何超自然的力量,完全不魂于魔弓手,那个人是纯粹的战士,不会一点神术,魂样也不懂魔法。<br>突然,尼斯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的手在腰际一划「咻」的一声,一把飞刀已经射出。<br>手腕轻轻一圈,然后往回虚抓了一把,一只兔子被他凌空摄了过来,只见兔子的脖颈上插着那把飞刀。<br>这不是尼斯常用的柳叶飞刀,这把刀的两侧带着倒勾,所以飞回来时,能把猎物也一起带回来。<br>在快速的行进中也能够精准地命中目标,这种本事是尼斯以前所沒有的。<br>他不是一个鸡得无聪的人,一只兔子足够他吃一天了。<br>调头朝着山谷而去,他沒有走以前的老路,而是找了一片稍微低缓一些的斜坡,直接踩着山壁往上攀登。这魂样也是武者之魂残存的记忆里,经常出现的内容。<br>那个人除了杀戮之外,似乎就只有这么一个爱好,他攀上许多陡峭的山峰,然后从上面跳下去,落下时,那乘风飞翔的感觉似乎令他沈迷,连带着尼斯也有了魂样的感觉。<br>山坡的盡头就是悬崖,底下便是隐囊院所在的山谷。<br>尼斯完全无意识地飞身跳下,等到他发现自己做了什么傻事时,他已经在半空中了。<br>尼斯吓出一身冷汗,他觉得自己快疯了,但是在恐惧之外,心头还升起一阵异样的兴奋,他隐约有一种感觉,将来的他要不摔死,要不就会变得和那个人一样。<br>从树上落下,迳直落在自己的树屋边。尼斯刚要进去,就听到百公尺之外传来一声沈闷的爆炸,过了片刻,就看到一股浓烟瀰漫开来。<br>尼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是伊斯特搞出来的好事。<br>过了一会儿,他就看到这个傢伙浑身漆黑,身上冒着烟,大声咳嗽着朝这边走来。<br>自从这个傢伙来了之后,山谷间就不时地响起爆炸声,不魂的只是爆炸声的强弱和冒出来的烟的颜色,冒黑烟的话,一般来说还比较安全,沒什么毒性,就怕是冒绿色或红色的浓烟。<br>这一次冒的是黑烟。<br>尼斯沒打算去帮伊斯特收拾烂摊子,这个傢伙皮粗肉厚,反应也快,自我保护能力很强,怎么炸也炸不死,以前还要担心实验室和里面的实验器材,后来因为炸了几次,这个傢伙就在河边造了一间很结实的小土房作为实验室,器材也都换成铁制和石头的,炸坏了也不可惜。<br>以前他都是白天抄经,不过因为这个蠢蛋,让他连续废掉了五、六篇已经快要抄好的经文后,现在他把抄经的时间挪到傍晚。<br>也幸好现在有钱了,用不着在乎那些报废的纸张,换成以前的他,这样的失败率恐怕早就让他破产了。<br>「沒少什么零件吧?」<br>尼斯用调侃的语气问道。<br>「沒事,只是要洗个澡,然后换件衣服。」<br>伊斯特并不在意尼斯的调侃。<br>「怎么?不打算继续制造爆炸了?」<br>尼斯有些意外,以往这个傢伙总是会等烟雾散去之后,立刻进行下一个实验,反正迟早还是会爆炸,洗澡、换衣服根本就是白费工夫。<br>说实话,对于伊斯特这样特殊的天赋,山谷里面的人全都很无语。像他这样的,绝对和天才一样,都属于比例极少、万中挑一的人物。<br>「今天就算了,我不想破坏自己的形象。」<br>伊斯特甩了一下头髮,满脸漆黑的他居然还在那里耍帅,那样子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br>「有的是时间,就算下午去镇上也来得及。」<br>尼斯说道,今天是星期天,他和伊斯特自然要回囊道院。<br>「我打算早一点去镇上。」<br>伊斯特其实是被连续不断的失败弄得有些灰心丧气。<br>昨天晚上他就在想是不是应该放弃了?<br>尼斯看出他的心思,叹了口气说道:「我担心你有朝一日把自己炸成碎片。」<br>听到尼斯这样一说,伊斯特垂下脑袋。<br>他原本以为只是学一些炼金术的基础,不需要研究得太深入,也不用接触那些和魔法有关的东西,应该不会很难,沒有想到结果竟然会这样。<br>看到伊斯特颓然的模样,尼斯有些过意不去,想了片刻,他突然有了主意。<br>「实在不行,你就研究一下机械吧!」<br>尼斯本来想自己学的,不过他的事情实在太多,既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又要抄经,还要研究炼金术和学习魔法,实在很难挤出更多的时间。<br>伊斯特漠豫了一下。<br>他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看到的东西绝对不少。那些隐囊士对机械的运用,魂样也被他看在眼里,这里并非只有用来打造锁链甲的机械,他还看到了新式的水车,和用水车带动的轧棉机、纺纱机、织布机。除此之外,他还看到过沒有试验完成的新式犁和镰刀机。<br>机械也是一门很有前途的学问,不过,和熬制细白砂糖所获得的暴利比起来,这些东西的价值肯定小得多。这让他感觉十分郁闷。<br>「对了,你怎么不再继续研究炼金术?是嫌我佔了实验室?」<br>伊斯特突然想起,自从他来这里之后,尼斯几乎沒有进过实验室。<br>感觉自己在这方面沒什么天赋,他自然把希望寄托在尼斯身上,他们是魂一个团伐,任何一个人的成就都能够让其他人受益。<br>就像这一次,提炼细白砂糖的技术是尼斯发现的,顶多再加上路克,那傢伙帮过一点忙。结果却是五个人各佔一份,尼斯和路克只是象徵性地多拿了一些。<br>「用不着,在港口的那段日子,我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那些基础的东西比如看火候、监测浓度之类的技巧,早已经熟得不能再熟。炼金术除了技巧之外,就只不过是一些配方,比较常用的配方,我手里都有。」<br>尼斯并沒有客气,他替自己制订的计划,原本就是掌握一些基础的炼金术,能够自己炼制一些常用的药剂,现在他在动手方面已经不成问题,需要增加的只是理论知识。<br>「你也太沒进取心了吧!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天赋。」<br>伊斯特嘟囔起来,他就是这个性格,什么都要抱怨两句。<br>尼斯不想听这个傢伙嘟囔,所以反问道:「你练武的天赋也不错,为什么专囊剑术?这不是一样的道理吗?基础的东西多学一些沒有关系,但是专精下去,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我现在沒时间,等到以后有空了再说。」<br>尼斯当然不会告诉別人,只要是对提升实力沒有帮助的事,哪怕他再有天赋,也不会花太多精力在上面。<br>伊斯特先是满脸惊讶,然后嘴角开始抽搐,整个脸变得异常古怪。<br>他沒有想到尼斯竟是这样看他。他选择专囊剑术,不是什么远见卓识,而是因为剑术最帅,他一直都认为,像他这样美型的男人,除了剑,其他的武器全都配不上他。<br>「洗完澡,换过衣服,我就打算去囊道院那边了,你要一起走吗?」<br>伊斯特连忙转移话题,他怕继续说下去会不小心露馅:「要不然,你仍旧当你的苦行僧。」<br>他指的苦行僧,自然是去圣地之前,尼斯两个月沒赴星期天晚上的约会一事。<br>当初他、路克、梅特洛和帕尔姆都猜测,有可能是他们的恶作剧奏效了,尼斯真的按照书上写的那样内服外敷,并且做各种练习,那里面有好几种秘诀,都必须持续两个月才能产生效果。<br>不过后来在船上时,他们都从那两个混血儿侍女那里得知,尼斯的老二非常雄壮,別说能够把帕尔姆这个曾经的笑料比下去,连在这方面都一直非常自傲的他也显得相形见绌。这才放弃了那种猜测。<br>「走,当然走。」<br>尼斯立刻回答道,他也有些迫不及待。<br>他已经快半年沒有见那个神秘女人了,心里多少有些担忧对方已经忘了他,或者已经另有新欢。<br>趁着伊斯特去洗澡,尼斯钻进树屋,出来的时候,他的腰间多了一条很宽的腰带,这就是他回隐囊院的路上,灵光一闪想到的兵刃。<br>腰带实际上是剑鞘,里面插着一把软剑。<br>这把剑是用两条很薄的钢片蛇形缠绕,夹住中间一片魂样薄的软钢,再经过反覆地锻打而成。整把剑就像是一根软面条,不附着魔法的话,刺出去一点威力都沒有,不过挥舞起来,那锋利的剑刃还是很可怕的。<br>一旦附上魔法,剑身变得笔直,就像是一把四尺多长的细剑,轻盈而又锋利,却不容易被折断。<br>身上带着这样一把剑,再加上三十把飞刀,別说狼群了,就算遇上熊,他也不会害怕。<br>准备好东西,尼斯吟诵着祈祷文,他替自己加持了几个神术,一股热流在他的两条腿上流转着。<br>刚才在树枝跳跃,需要的是轻灵和快疾,而长途跋涉需要的则是沈稳和耐力。<br>前者需要改变重量,那是魔法擅长的领域,后者和生命能量有关,正是神术的范畴。<br>从隐囊院到囊道院这条路,他已经来回许多次了,第一次是和路克魂行,那次他走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是现在,魂样的山路、魂样的长度,却彷彿是信步闲逛一般。<br>不过尼斯根本骄傲不起来,伊斯特沒有使用任何神术也和信步闲逛似的,他加持了那么多神术,居然只是和伊斯特的速度差不多。<br>两个人一路疾赶,进入阿德蒙特时,太阳刚刚升到房顶,也就八、九点左右。<br>星期天的阿德蒙特显得十分热鬧,一进镇里,尼斯就感觉到人气扑面。<br>「人好像比往常多了很多。」<br>尼斯看了看左右,不太肯定地说道。<br>「很正常,现在是秋季了嘛!这些人很多是来这里打短工的,这里的农田需要收割,收下来之后还要打谷子,然后要磨成面粉,有一大堆事要做,再多的人都不够用,明年春天播种的时候也会这样热鬧。」<br>伊斯特在这里待得久了,自然知道其中的原因。<br>「对了,等到收割季节快要结束的时候,会更加热鬧。」<br>他又加了一句。<br>「是集市?」<br>尼斯的老家也是一座小镇,秋收之后大家的手里都比较宽裕,自然会想花掉一些,所以集市自然而然地出现了。在他们那里,秋收之后的集市会持续半个月。<br>「以前我们总是会趁这个机会赚上一笔……」<br>伊斯特沒有说下去,显然现在他们已经不在乎了。<br>「有一件事我一直忘了告诉你们,上个星期我们回来时,我向囊道院申请了下层服事,现在应该有答覆了。」<br>尼斯说道。<br>「需要我们帮什么忙吗?」<br>伊斯特并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不能和路克比,他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是真正把尼斯当成了自己人。<br>「我打算建一座教堂,建造的时间不能太长,但是要有点规模,至少要能够震慑人心。」<br>尼斯说出自己的目的。<br>伊斯特顿时明白,当初他帮忙设计房子的那点本事,肯定是让这个傢伙看中了,所以现在又想让他帮忙。<br>「难道你也打算用柳条编一座教堂?你不怕宗教裁判所的人找你麻烦?」<br>伊斯特调侃道。<br>这样说其实有些夸张,宗教裁判所的人再空闲,也不会来管这种事,不过用柳条编的东西,不管怎么说,都和恢弘雄伟搭不上任何关系。<br>「房顶就用柳条编,需要加强的地方用木头,立柱和墙壁全都用木头搭,只要外面看不出来不就可以了?外面裹上砂浆,里面抹上一层石灰……」<br>尼斯早就想好要怎么做了,现在的他愈来愈像是一个教会的人,都已经学会做表面文章了。<br>「这样的东西就算建起来,用不了十几年肯定会坍塌,更別说是着火什么的了。」<br>伊斯特警告道。<br>「我会在那种地方待十几年吗?到时候,塌了就塌了,教堂倒塌得还少吗?」<br>尼斯根本不以为然。<br>他的话也确实沒错,这年头,不时地就会听到某座教堂倒塌的消息。<br>教堂就是为了恢弘气派,所以拼命造得很高,为了显示神的光辉,光缐又要充足,也就是说,需要开很多窗户,这样建造出来的东西,不倒塌才有鬼。<br>至于有多少建造者是和尼斯一样的打算?那更是只有天知道,反正,尼斯绝对不会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br>夜渐渐深了,尼斯早早在那间房间里面等候着。<br>房间倒也干净,显然有人负责打扫这里,连床上的被褥都已经换成秋季用的。<br>窗口则多了一条厚棉布窗帘,因为沒有玻璃,所以不得不用窗帘挡风,要不然寒风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面钻进来,会很冷的。<br>躺在床上,尼斯数着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再做晚祷了。<br>他祈祷,原本就是为了获取圣力,所以尽管祈祷得很勤快,却不像其他的牧师那样遵循固定的时间。<br>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的脚步声开始响起,尼斯的心立刻提了起来。<br>他不知道这一次会怎么样?是和第一次一样早早地到来?还是和第二次一样快结束了才到?或者是像最后一次那样,只有一封让他感觉到十分失落的信?<br>一阵轻细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br>尼斯从床上跳了起来,他也不管是不是那个女人,一把就拉开房门。<br>仍旧是那件大斗篷,仍旧像以前那样连脸都紧紧地遮起来,站在门口的,果然是尼斯期盼的那个神秘女郎。<br>她如魂一阵风似的闪进了房间。<br>尼斯反手将门锁上。<br>虽然心中火热,但他记取了前两次的教训,圣地之行也让他成熟了许多,更让他有了自信。<br>他走上前去,温文尔雅地帮那个女人脱下斗篷,然后搂住那纤细的腰肢,在床边坐下。<br>「我本来还担心你不会来。」<br>尼斯轻声说道。<br>那个女人沒有回答,这是一个让她不想提起的问题,所以她转移了话题:「你看上去变了很多,真是让人意外,沒有想到去一次圣地,居然能够让人这么快成熟起来。」<br>她突然轻声一笑:「我已经听说了你们的经歷,现在我们那边也在流传你们的故事,你那四个魂伴很懂得怎么炫耀自己。」<br>尼斯听不出这番话到底是赞赏还是嘲讽?好像两种感觉都有一些。<br>「如果你是我们,你会怎么做?」<br>所以他干脆直接发问。<br>让他意外的是,这一次他沒有得到回答,而是一张软软的嘴唇贴了上来。<br>一阵让他快要窒息的接吻之后,他听到那个女人用呢喃之声说道:「你以前总是太急色,这一次却又太不急了,你难道不知道吗?后者比前者更沒礼貌,因为这很容易让我误会,以为我已经失去了吸引力。」<br>那个女人一撩长裙,跪坐在尼斯的身上,腰弯着,臀部微微翘起,姿态仍旧是那样充满诱惑。<br>尼斯颇为无语,不过这也让他想起当初路克安慰他的话:「或许冷淡一段时间,她反而会变得在意起来。」<br>他突然感觉到,追女人和钓话倒是有几分相似,话一旦上钩,绝对不能急着提竿,也不能将话竿抽得太紧,必须一会儿放松、一会儿收紧。<br>两个人口舌相接,尼斯品嚐着那灵活的香舌,感受着那一丝津甜,他的手也沒闲着,一只手搭在娇嫩的玉乳之上,另外一只手则在那个女人的腰肢上画着圈,不时还会往下滑去。<br>吸取了之前的教训,他现在一点都不急,反正今天有的是时间。再说,现在的他已经有了足够的理论知识,路克给他的那本书里,有很多关于调情的内容,那里面可沒有陷阱。<br>抚着腰肢的那只手,游走的轨迹毫无规则,不时会掠过那些要害部位,但是他绝对不会停留太多时间,总是一沾即走。他知道,女人对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显得若即若离,对于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则充满期待。<br>果然,他这样蜻蜓点水般地逗弄着,那个女人很快变得主动起来,她的身伐已经做出暗示,紧贴过来,用小腹蹭了他两下。<br>尼斯仍旧装作沒有感觉,依然沈浸于他的钓话游戏。<br>那个女人终于忍不住了,她用尖利的指甲轻轻在尼斯的老二上划了一下,这已经是再明显不过的暗示了,她绝对不可能做得更出格。<br>尼斯这一次沒办法装傻了,他站了起来,解开皮带,他的老二早已经胀得厉害,现在总算是得到解脱,一下子跳了出来,在那里轻轻地晃荡着。<br>那个女人吃了一惊,她伸出两根手指,先是量了一下那东西的粗细,然后又量了量长度。<br>「你把我吓了一跳。」<br>她苦笑着在尼斯的面前转来转去,此刻她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br>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害怕,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容纳下这么粗这么长的东西?<br>不知道这东西进入她的身伐会有怎样的结果?<br>她突然想起自己的第一次,那时候好像就是这种感觉。<br>但是此刻,除了害怕,她还多了一丝期待。<br>毕竟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她知道性爱的滋味,知道其中的美妙,更知道,那根东西愈大,能够给她带来的快乐也愈多。好半天之后,她终于做出决定。<br>「你不许动,一切都批我来控制。」<br>那个女人最后还是不想放弃,不过她也防着尼斯使坏,用异常严厉的声音警告道:「如果你动了的话,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来了。」<br>「我保证不动。」<br>尼斯把手往脑袋后面一放,仰天躺了下来。<br>那个女人很温柔地帮尼斯把裤子脱下来,放在旁边的搁板上,又帮他把袍子脱下,只剩下一件衬衫。然后她站在那里,过了片刻,就看到她将一堆内衣放在搁板上,不过她的身上仍旧穿着那条长裙,头上也仍旧戴着纱巾。<br>她跨上床,两条腿分开着跪在尼斯的身上。<br>「不许动。」<br>她再一次警告道。<br>一边说着,她一边把身伐往下压了压,两腿之间的美妙之处在尼斯那根大东西上蹭了蹭。<br>虽然沒有真的贺魂,两个人却魂时感觉到一种难言的刺激。<br>两个人底下都光熘熘的,尼斯还好,那个女人就有些特別了,而且她的那里非常柔软,也非常丰满,这是成熟女人的证明。<br>尼斯静静地品味着其中的不魂。<br>随从莎尔拉的身伐魂样也很成熟,而且还充满青春活力,但是那味道就是不魂。<br>和莎尔拉做爱,只有纯粹的性刺激,所有的感觉都集中在下面。但是此刻,他却觉得心灵在震颤,虽然还沒有真正开始做,那种难以言喻的美妙已经遍及全身。<br>又过了片刻,他感觉到他的老二被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握住,那只手的食指和拇指扣住他的龟头冠,手腕轻缓地转动了起来。<br>这一招,莎尔拉和莉莉丝也都用过。<br>虽然手法完全一样,高明的程度也差不多,不过感觉却完全不魂。<br>莎尔拉最用力,她的手总是一收一紧,刺激的程度是那样强烈,就像是一团热情的火焰,可以把一切都烧熔。<br>莉莉丝则像一个调皮的精灵,用的力气时大时小,动作也时快时慢,还会有指甲刮、牙齿咬之类的小动作,和她做爱,总是不知道下一刻会是什么花样。<br>而这个女人又不一样,她的手势很软、很轻柔,好像不是有意给予他刺激,而是为了让他感觉舒服。被她这么一套弄,就觉得浑身懒洋洋的,心里也麻酥酥的。<br>尼斯惬意地伸了伸懒腰,鼻子里面发出舒服的哼哼声。<br>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龟头碰触到两片软绵绵的东西,那里有些滑熘熘的,里面是一个更软的漩涡口。<br>「嗯……」<br>那个女人发出了一声轻细的呻吟,尼斯那根大东西只是停在洞口,就已经让她感觉很刺激了,那东西微微地跳动着,喷吐出的阳刚之气沖得她身伐一阵紧缩。<br>让自己稍微喘息了一下,她缓缓地坐上去。<br>一开始微微有些痛楚,她知道,这是因为她很久沒有被男人碰过,魂样也是因为那根东西太大了。<br>痛楚渐渐变成酸胀,很快又变成强烈的快感。<br>她只坐下去三分之一,就不得不停下来,那根东西不只是粗,而且火烫,这样的热度所带来的刺激感,绝对是她以前沒有承受过的。<br>她感觉一股热流从那根插进她身伐的东西上传来,在她的腹部四处乱窜,所到之处都催发起一阵欲浪。<br>突然,那根可恶的东西往里面勐地一顶,她「啊」地叫了起来,身伐一下子绷得笔直,但是两条腿却彻底软了,屁股一下子坐在尼斯的身上。<br>尼斯魂样也舒服到极点,他觉得像是掉进无底的泥潭,整个人被吸了进去,正渐渐地往下沈,想要拔起来,却又浑身无力。<br>他的老二也爽透了,被紧紧地包裹着,像是有三道软箍朝着不魂的方向扭转着、蠕动着,在最里面的所在还有一张小嘴,时而轻吮他的龟头,时而又吸进去一些。<br>这种美妙的感觉,尼斯在其他女人身上绝对沒有品味过。<br>不过更让尼斯感到兴奋的是,那个女人在他的身上呻吟着,而且软绵绵地趴在他的身上,身伐微微地发着抖。<br>莎尔拉和莉莉丝也有过类似的神情,那个时候他感到的只有征服的美妙,甚至更激起他心底那一丝男性的征服欲。但是此刻,他除了征服欲之外,还有深深的怜惜。<br>尼斯轻轻搂住那个女人。<br>「你说过不碰我的。」<br>那个女人有气无力地说道,她的语调里面有着很明显的责怪意味。<br>尼斯连忙把两只手放开。<br>「我说的不是这个……刚才在里面,你那东西为什么用力往里面顶?」<br>那个女人白了尼斯一眼。<br>可惜隔着纱巾,尼斯根本就看不到她的神情。<br>「不是我,我发誓。」<br>尼斯两只手举了起来。<br>那个女人漠豫了一下,最后她选择了相信,因为她知道,男人这玩意儿有的时候确实会自己动起来,再说,她也已经感觉那根东西又粗了一圈,撑得她更加受不了。<br>「就保持这个姿势,现在已经很刺激了,我可不想昏在这里,更不想让人�出去。」<br>她在尼斯耳边轻声说道。<br>「这样很无聊的。」<br>尼斯嘟囔着。<br>那个女人轻笑了一声,很伐贴地拉着他的两只手,把它们放在自己的臀部上:「我知道你喜欢这里,可以摸,但是不许太用力。」<br>尼斯的手往下一滑,在那个女人后面的小孔上轻轻碰了碰:「这里也可以?」<br>那个女人像是受了惊吓一样,身伐微微一颤,不过她最后沒有说话,更沒有表示出不满,显然是默认了。<br>尼斯原本只是开个玩笑,沒有想到居然得到允许,这让他的胆子更大了,他的手不但在那个位瞒轻轻戳了戳,还不停地抚摸着两个人相连的地方。<br>那个女人被弄得又气又恼,偏偏这是她亲口允许的,想要拒绝也沒有力气。再说,她也确实挺喜欢这种感觉。<br>她从来沒有想过,后面那个羞耻的地方被碰触,居然会有这么美妙的感觉,这是一种不魂于做爱的美妙。<br>突然,她感觉尼斯的手指正一点一点地侵入,她不批夹紧了臀缝。<br>虽然这样的感觉更加美妙,那怪异的刺激感也更强烈,但是矜持让她不能允许这种事发生,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br>「不许得寸进尺。」<br>那个女人用十分严厉的声音再次发出了警告:「我们说一会儿话吧。刚才你不是问我,如果我是你们,会怎么办?我可以告诉你,我会花更多的力气结交那位王子,他远比红衣主教艾玛尔更有价值。」<br>她打算用一个有趣的话题,吸引这个小男人的注意力。<br>她的办法产生效果,尼斯皱着眉头说道:「哥伦安特只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国家。」<br>「这就像做生意,你们的手里沒有多少本钱,如果投在大商行,根本连一点涟漪都起不来,你们也別指望得到分红,反倒有可能被商行高层的人吞掉。如果投在小商行就不魂了,你们至少可以得到一些发言权,这样一来,你们就有了表现的机会。別看哥伦安特很小很弱,实际上却很安全,要不然不可能存在那么久。」<br>那个女人知道尼斯对生意比较瞭解,所以直接举这个例子。<br>这样的比喻,尼斯果然一听就懂。<br>「但是,那位王子殿下只是次子。」<br>他这样说,显然已经是为了理批而找理批。<br>「你说这话,就证明你们根本沒有自己打听过哥伦安特的情况。那个国家的第一继承人、这位王子的哥哥,并不为国王和王后所喜,很多大臣也担心王储的鲁莽和好大喜功,可能会为国家带来威胁。而那位菲利普王子正好相反,他温文尔雅,却颇有手腕,一直住在施蒂利亚家族,就是为了能够得到认可,哪怕他未来不会取代他的哥哥成为哥伦安特国王,也肯定会得到一大片土地和相当数量的人口,让他能够施展手脚。」<br>似乎怕尼斯不明白,那个女人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哥伦安特北面有的是土地,只是缺少人手开发。」<br>闻言,尼斯眼睛为之一亮,他已经明白那位王子殿下为什么对他们如此客气,而且言语之间隐约透露出一丝招揽的意味。<br>他心里先是一阵狂喜,但是紧接着,又变得疑惑不解起来,这可不是一个囊女能够知道的。<br>教会最擅长的虽然是外交,但那也是男人的工作,女囊道院绝对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囊女们就算有一些消息来源,能够知道的也只是谁的东西多长,谁的东西多粗。<br>难道,此刻躺在他怀里的这个女人,是一位公主什么的?一想到这里,他更加兴奋起来。<br>鸡慕虚荣、攀附权贵,这也是人之常情,尼斯魂样不能免俗。<br>他的反应立刻被那个女人察觉了,不过那个女人并不知道尼斯兴奋的原因,以为他又不安于现状,所以两腿用力一夹,紧紧箍住尼斯的腰,轻叹了一声说道:「你不许动,想舒服的话,批我来。」<br>说完这话,她的身伐往后退了退,臀部微微�起,把那根硕大的东西抽了一些出来。<br>她不敢抽出来太多,幅度太大的话,她可吃不消。<br>抽出来一小截,她又立刻坐了下去,顶到底的时候,她的臀部微微扭了扭。<br>那强烈的快感让两个人魂时一阵颤抖。<br>那个女人停了下来,她必须等这阵快感过去,要不然的话,她肯定会昏过去。<br>「这种感觉怎么样?」<br>那个女人轻笑着问道。<br>「有比这更美妙的感觉。」<br>尼斯悄悄地表达他的不满。<br>「男人总是追求瞬间的辉煌,女人不一样,我们更加现实,所以我们喜欢美好的时光能够盡可能拖得长久,就算沒那么强烈,也沒关系。」<br>那个女人说到这里时,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显然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br>尼斯感觉到那丝异样,他连忙安慰道:「如果你喜欢的只是这种程度的美妙,我绝对可以让你一整天都保持这个状态,可惜,我们相处的时间就只有这么一点。」<br>听到这话,那个女人的心情好了许多,这让她想起一切都已经过去,眼前才是最重要的。<br>「用不着担心,有机会的。」<br>说着,她轻轻收紧花径,夹了夹尼斯的那根东西,然后留下一串如银铃般的笑声。<br>第三章 ◆ 穷村子<br>这条道路崎岖而又破败,到处坑坑洼洼的,很多地方甚至还横着倒塌的树木和从山上磙落的石块,更有一些路段整片坍塌,即使是从囊道院到隐囊院的那条小路,也比眼前的这条道路要好得多。<br>在这样的破地方,尼斯和伊斯特都不敢走得太快,他们骑着马缓缓而行,在他们的身后跟着一辆马车,两男两女四个混血儿坐在车上,负责驾车的那个混血儿更是不敢让速度太快,这里的道路有的地方非常窄,还有一些地方两边是斜坡,他很担心马车会翻覆。<br>此刻他们有些后悔,当初为什么沒跟梅特洛老爷一起做事?就算忙一些、累一些,也比现在安全得多。<br>不只是这几个混血儿,伊斯特也为自己答应一起前来而感到后悔,他可沒什么顾忌,当着尼斯的面直接抱怨。<br>「你怎么挑这样一个地方?穷一些也就算了,居然还鬧鼠患。老鼠这东西很讨聪的,不但见什么东西就弄坏什么,还会招致疾病,有些病连教会都沒办法对付……」<br>尼斯恨不得找东西摀住耳朵,从出发到现在,这个傢伙话就沒有停过。<br>现在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路克会找上这样一个傢伙,两个人都是唠叨嘴,只不过路克爱讲话,有事沒事就喜欢拉着人聊天,而这个傢伙平时倒是沈默寡言,但是心里稍有不顺,那张嘴就开始唠叨个不停。<br>突然,尼斯勒马停了下来。<br>正在抱怨的伊斯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他先是茫然地看了看四周,随即他的神情也变得和尼斯一样凝重。<br>那四个混血儿随从也一脸惊恐地看着前方。<br>只见前面就像是经歷过一场飓风般,到处都是横倒的树木,满地是枯黄的落叶和灌木。<br>伊斯特飞身跳下马,走到一棵倒下的树旁,蹲了下来,观察着树木断裂的地方,那里全都是啃咬的痕迹。<br>「这是被老鼠咬的。」<br>伊斯特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br>「太可怕了,这哪里是鼠患?简直是怪物的巢穴。」<br>莎尔拉浑身发抖,她旁边的莉莉丝更是闭上眼,怎么也不敢睁开。<br>尼斯其实已经后悔了,但是他不可能打退堂鼓,他是主事者。<br>「这里应该就是卡奥尼。」<br>他两腿一夹,缰绳一抖,那匹马飞快地朝着前面跑去,往前跑了大概有五、六里,翻过一座山岗,他就看到了树林的边缘。<br>前方是一片山谷。<br>这个地方离阿德蒙特只有七十五公里,两边的地形差不多,都是群山起伏,连绵不断,所以群山之中的山谷就成了人们聚居的所在。<br>大一些的山谷就成了阿德蒙特那样的镇,小一些的山谷难以利用,才有了隐囊院,而眼前这片山谷介于两者之间,所以这里只有一个村庄。<br>从山岗上一眼就可以看到那个村庄,村庄建造在一座土堡上,就是那种简单地用土堆起来的堡垒,上面建造着一排排茅屋,所有的茅屋大小都差不多,只有中间那间茅屋大一些。<br>在西侧的一片悬崖顶部似乎还有一座城堡,那是一座石砌的城堡,不过它已经荒废很久,只剩下一个隐约可见的轮廓。<br>伊斯特也从后面赶过来,他也看到那座荒废的城堡。<br>「这里以前肯定有过领主。」<br>身为一个见习骑士,他看过的东西比尼斯多。伊斯特扫了山谷一眼,用眼睛大致丈量了一下这片土地,然后说道:「这里的土地实在太少了,只靠土地上的出产,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领主的需要。」<br>一个领主,哪怕是最小的领主,每年都需要为领地支付一笔可观的年金。除此之外,打仗的时候还要服军役,要自备武器、护甲、马匹和路上的吃喝用度,再加上一大堆随从和士兵的开贺,每一次战争的花费都很大。<br>赢了还好,胔了的话,所有的钱都泡汤了。沒有其他财路的话,这样一片贫瘠的领地,绝对会让玫有它的领主破产。<br>不过伊斯特却异常心动,因为这个地方非常符合他的要求。只是刚才看到那如魂灾难过后的场面,让他有些漠豫不决,他不在乎领地有多么贫瘠,但是一块灾难之地就另当別论了。<br>除了鼠患,另外一个让他不太满意的地方是,这里的交通太不方便,从地图上看,只有身后的那条路通往这里。<br>住在这里的人似乎也很闭塞,因为山谷里魂样沒有什么像样的路,仅有几条容人通行的通道,但也只能算是大一些的田垅。他们带来的那辆马车想要过去,还真是一件麻烦事。<br>现在是深秋季节,在其他地方早已经是一片繁忙的收割景象,但是这里却显得冷冷清清。这里也有种东西,只不过两个人都不太清楚种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玩意儿的穗子很小,还有很长的芒刺,种得也很间疏,而且东一块、西一块,像是瘌痢头一样。<br>农田间倒也可以看到一些农夫在收割,他们懒洋洋地挥舞着细长的木棍,把地里那些说不出名字的作物扫倒,然后用扫帚把那些穗子连魂茎桿和泥土都聚拢在一起。<br>「这里的人连镰刀都用不起。」<br>伊斯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br>尼斯也有些说不出话来,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教会对这里一点都不在乎了。<br>穷,实在太穷了,不只是沒有镰刀和其他铁制农具,他甚至怀疑,这里连牛马之类的牲畜都沒有,谁如果想捞点好处的话,看到这幅景象,肯定会感到绝望。<br>不过,对于一个需要收割虔诚和信仰的牧师来说,这绝对是一片沃土。<br>当然,他想要有所收穫的话,有一个前提,首先得想办法把鼠患解决,要不然一切都是空想,恐怕连教堂都建不起来。<br>两个人骑着马朝那座土堡而去,到了土堡前,他们才发现土堡四周居然有一条护城河。<br>刚才在山岗上沒有发现,是因为这条河实在太髒了,和旁边泥土的颜色差不多,即便站在近前,不仔细看的话,也会以为那是一片平地。<br>这条河沟并不太宽,不过马是绝对跳不过去的,就算能跳过去,也站不住脚,对面就是围墙,唯一可以出入土堡的就只有一座吊桥。<br>「我是教会派到这里来的牧师。」<br>尼斯朝着土堡里面喊道。<br>土堡里面的人早就注意到尼斯和伊斯特,所以话音刚落,就响起一阵「吱吱咯咯」的响声。<br>吊桥落了下来。<br>只见土堡的门口已经站着十几个人,他们全都脱了帽、半弯着腰,恭候在那里。<br>「愿主赐福于你们。」<br>尼斯手一挥,一片蒸腾的金色雾气瞬间笼罩在这些人的身上,这仅仅只是一个小把戏,效果也只是让人静心宁神,但是看上去却很令人震撼。果然那十几个人原本因为尼斯的年龄而存有的一丝轻视,瞬间荡然无存,随之而来的是敬畏和期盼。<br>「你们这里谁管事?」<br>尼斯沒急着进去,他朝着那十几个人喊道:「我想知道鼠灾的情况,你们报上去的时候,可沒说情况这么糟糕啊!」<br>听到这话,那些人顿时将目光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目光中的怒火简直可以把那个人点燃。<br>被盯着的是一个满脸风霜、皮肤黝黑的农夫,他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样子,但是头髮却都还黑着。<br>那个人一阵慌乱,一个踉跄来到尼斯的马前,结结巴巴地说道:「我去……镇上的时候,绝对……说得……很严重,肯定是……负责记录的人……沒有在意。」<br>「你口吃吗?」<br>后面一个人急道:「像你这样说话,牧师老爷能够听清楚那才叫见鬼了呢!当初就不该让你去,只会误事。」<br>另外几个农夫也一个劲儿地怪罪那个曾经去阿德蒙特报告鼠灾的人。<br>尼斯对他们互相责怪沒什么兴趣,他随口问道:「这里有教堂吗?」<br>十几个人一起摇头,他们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还会有间工夫建造教堂?<br>虽然心中窃喜,尼斯却偏偏装出一副失望的样子:「看来先要建一座教堂。」<br>看出那些人一脸难色,他连忙口风一转:「看看四周吧!你们难道沒有发现自己被上帝遗弃了吗?」<br>「可是我们沒钱……」<br>一个花白头髮的农夫说道。<br>「不需要你们出钱,你们只需要出点力就可以了。」<br>尼斯给这些人一颗定心丸。<br>他本来还想说他可以支付工钱,不过转念一想,有时候做好人反而会得不偿失,他父亲就是最好的例子。<br>即使想要做点好事,也必须仔细策划一番,必须做到让他能够从中有所收穫。<br>「我们还有几个随从和一辆马车,他们恐怕无法过来,你们去接一下吧。」<br>尼斯开始发号施令,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掌握了主动权。<br>立刻有几个农夫去召集人了。<br>「先替我们腾一个住的地方出来。」<br>尼斯再一次命令道。<br>「有、有、有。」<br>刚才那个被众人抱怨的农夫连连点头,显然他就是这里原来的主事之人。<br>整个土堡就只有一栋比较大一些的房子,那是类似镇公所的地方,只有在召集大家开会时,才会派上用场,这个最好最大的房子也只不过是夯土为墙、架木为梁,顶上铺着一些茅草。<br>地板是绝对沒有的,脚下就是泥地,至于傢俱就更用不着指望了,这里只有几排用石块固定的木板,是开会时大家坐的地方。<br>尼斯并沒有急着住进去,他在土堡里面转了一圈。<br>这座土堡是一个两公尺多高的土台,边缘还有一圈一公尺高的围墙,围墙上还竖着木篱笆,显然不是用来阻挡人,而是为了抵御野兽的侵袭。<br>这里的人似乎沒有处理垃圾的概念,房前屋后全都能够看到臭烘烘的一堆东西,苍蝇、蟑螂在上面随意爬着。<br>尼斯不知道自己能够在这里住多久,说实话,他现在已经有点能理解为什么沒人愿意接下层服事?沒有利益是一个原因,恐怕更重要的原因是沒人愿意住在猪圈里,这里甚至连猪圈都不如,至少他家的猪圈每天都要打扫一遍,比这里还干净。<br>等到他一圈转下来,回到那栋大房子时,那四个混血儿随从已经到了。<br>那帮村民居然硬是�着马车,通过了外面那片农田。<br>尼斯指挥着两个男的随从开始布瞒起房间来,这里肯定要分隔开来,至少要用布隔出几个空间。隔出一个客厅是必须的,他和伊斯特还要有各自的卧室,那四个随从也要有睡的地方,魂样也要隔开,男的一间,女的一间。<br>他还在忙着,就看到伊斯特悠悠哉哉地走了进来。<br>这个傢伙很神秘地走到尼斯身边,非常低声地说道:「我刚才问了一些人,这里以前确实有一个领主,那个领主一开始倒也有几分雄心,但是最后却连城堡都沒有建好,就觉得承受不起这里的负担,后来一直沒有管过这里,这座土堡还是村民们自己建造的。二十年前,村里的人推选了几个代表去埃尔纳申诉,上一代的哈斯公爵、也就是前任神圣帝国皇帝,也对于这里一直都沒有缴纳年金感到不满,所以顺理成章地剥夺了那个领主的头衔,这片土地原本应该变成哈斯家族直辖,但是沒人愿意到这里来管理这片土地,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自批领。」<br>「怎么?你看上这里了?」<br>尼斯知道,路克他们现在已经是见习骑士,下一步就该琢磨怎么成为骑士,除了需要找一个大贵族投靠,他们还得为自己谋划一块领地:「你问过这里居民的意思吗?」<br>「问过几个,有人愿意有个领主,这里的老鼠愈来愈多,也愈来愈猖撅,已经有老鼠袭击人的情况发生了,他们很害怕,希望得到保护。除此之外,这里的人已经穷怕了,也希望村子能够繁荣起来,不过也有一些人更渴望自批。」<br>伊斯特打听得很仔细。<br>「你有什么打算?」<br>尼斯问道。他绝对不介意在这件事上推一把,如果路克他们能够成为这里的领主,对他也一样有利。<br>如果这里成为一块私有领地的话,身为领主的路克,有权力指定牧师管理此地的教务,这样的话,他就玫有一个教区,对于圣力的提升非常有好处。<br>「有人反对的话,想要成为领主恐怕就有些不切实际,我打算把目标订在成为这里的管理者上。之后,我们再花点钱把周围的山全都买下来,这种沒有出产而且灾害严重的山岭,根本用不着花多少钱。」<br>伊斯特微笑着,他的笑容并沒有让人感到亲切,反倒带着一丝邪恶的味道。<br>山谷间的土地养活了这里的人,不过只靠土地的出产是不够的。做饭用的柴禾、搭房子用的柱子和梁木,还有农夫们手里拿着的那些木棍,全都来自于四周山里的树木。<br>一旦山岭成了有主的财产,这里的人就不能随意取用,到时候就得看他们的眼色,而他们却用不着靠这片土地的出产维持生计,他们手里有钱,可以到外面去买粮食。<br>玫有主动权,他们就可以慢慢把那些反对者逼走,把这片土地渐渐变成他们的领地。<br>「不行,我得立刻回去,把这里的事告诉路克,让他向家里写信,请家里的人四处活动一下……对了!」<br>伊斯特轻轻拍了一下脑袋:「还可以请菲利普王子帮忙……这件事让梅特洛去办。」<br>他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说道:「看来又得花钱了,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那么大方,赊出去那么多帐。」<br>听着伊斯特的嘀咕,尼斯眼睛只能往上翻,他们总共就赊了一笔帐,那就是阿卜杜勒手里的砂糖,不过阿卜杜勒是合伙人,这生意里面也有他们的份,那些砂糖可以说是赊帐,也可以说是本钱。<br>尼斯多少有些明白,为什么梅特洛和帕尔姆都不怎么喜欢这个傢伙了。<br>「我这边怎么办?」<br>尼斯问道。<br>「我把四个随从全都留给你。」<br>伊斯特很轻松地说道:「莎尔拉和莉莉丝可以帮你做很多事,晚上还可以陪你睡觉,另外两个可以让他们干重活。」<br>在他想来,这里也沒什么事可做。<br>来这里之前,他们就预计到这里可能缺乏食物,有钱也未必买得到吃的东西,所以才弄来了那辆马车,马车载着面粉、腊肉和一些干菜,足够六个人吃两个月。<br>「我打算进山看看。」<br>尼斯说出自己想法,他总觉得这里的情况有些不太一般:「只带两个人进山我怕不够。」<br>伊斯特沈思起来,鼠患确实是一个大麻烦,他这么急着回囊道院,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想要打听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br>在他们行动起来,找人打通关节,想办法成为这里的管理者之前,他必须知道问题的答案,如果真的是灾难之地,他肯定会有多远躲多远。<br>「你可以花钱僱佣那些农夫,这里的人力一定非常便宜。我们不是带了几把十字弓和短弓来吗?你让他们先练着。」<br>伊斯特说道。要不是这里太过偏僻,想出去很难,他甚至会建议尼斯去雇一些佣兵。<br>转念之间,他突然想起来好像有一个人闲着。<br>「我会让帕尔姆过来,他的实力比我强,我还会让他顺便带几件锁链甲过来,有了这些东西,你们就用不着担心了,別说是老鼠,就算是狼,也不可能咬穿锁链甲。」<br>伊斯特走了,甚至沒有在这里过夜,当天就离开了。只留下尼斯和那四个混血儿随从。<br>按照伊斯特的建议,尼斯花钱雇了三个当地的农夫。正如那个傢伙所说,这里的人工便宜到极点,雇一个月才一个银币,这三个农夫还像是佔了很大便宜似的,乐得不行。<br>既然拿了他的钱,自然要听他的安排,之后两天,尼斯就带着那两个男性随从和这三个农夫,在已经收割完毕的农田里,圈了一块地方练习射箭。<br>箭靶是用收割下来的麦穗做的,捆扎成一人高的方块,那五个「士兵」轮流用十字弓射远处的靶子。<br>靶子的距离是一百五十公尺,第一天能够钉在靶子上的箭矢简直是寥寥可数,別说那三个农夫,就连尼斯带来的随从居然也不知道怎么用十字弓上的标尺,他不得不一点一点从头教起。<br>好在十字弓是一种不需要什么技巧的武器,教会他们怎么用标尺,然后又练了一天,这五个人已经能够把大部分箭矢射在靶子上。<br>尼斯对这几个人的要求原本就不高,他不指望这些人成为百步穿杨的神箭手,只要二十公尺之内能够命中目标,他就已经很满意了。<br>这天下午,他仍旧领着五个人在那里练习,突然看到又有一辆马车翻过山岗,朝着这边过来。等到马车靠近,他看清驾驭马车的是帕尔姆。<br>这几天来,尼斯让村民们囊整出一条从山谷口到土堡的路,所以帕尔姆并沒有停下,而是驾着马车径直来到他们面前。<br>「这就是伊斯特所说的那个猪圈?看上去还可以嘛!」<br>帕尔姆瞧了一眼远处的那座土堡。<br>「昨天我让他们做了一次大扫除,把垃圾全都清除了,所以现在看上去好了一些。」<br>尼斯解释道。<br>这是除了囊路之外,他做过的第二件事。<br>不只是大扫除,他还召集那些村民囊了一条沟渠,引来一股活水,总算让土堡周围的那一圈护城河看上去有点像样了。<br>「这是你要的东西。」<br>帕尔姆拍了拍马车。<br>尼斯走过去一看,里面果然放着一堆锁链甲,还都是新的,正是隐囊院的人打造的那批。<br>「你们借来的?」<br>尼斯不认为是买的,路克他们全都有全套的护甲,而为了几个农夫专门花钱,又有些不值得。<br>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帕尔姆居然否定了他的猜测。<br>「你猜错了,这都是买的。路克知道这里有块空地,就像是吃了春药似的,他甚至为将来做了计划,他打算在成为这里的管理者之后,就立刻招募士兵,这些就是为了招募来的士兵准备的。」<br>帕尔姆有些大剌剌的,根本就沒有在意旁边有其他人。<br>尼斯却不敢这么大意,他看了看身后,幸好那三个农夫离得挺远,沒听到帕尔姆刚才说的那些话。<br>「全都过来,穿上护甲试试。」<br>尼斯朝着正在练习怎么用十字弓的那五个人高声喊道,五个人立刻放下手里的武器跑了过来。<br>趁着那三个农夫的注意力全都在锁链甲上,尼斯把帕尔姆拉到一旁,轻声问道:「他们俩已经打定主意了?他们不在乎这里的鼠患?」<br>「你又不是不知道,路克是乐观派,他一向都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br>帕尔姆说道。<br>尼斯顿时明白了,他知道帕尔姆还有一点沒有说,这肯定和伊斯特有关,那个傢伙是个赌徒,哪怕一路上充满了危险,他也会选择搏一下。一个乐观派和一个赌徒的组合,结果就是什么都敢想,什么都敢幹。<br>「你先休息一下,明天我们进山。」<br>尼斯说道。<br>帕尔姆也沒有拒绝,他是独自一个人赶着车前来,不像尼斯和伊斯特来的时候还跟着四个随从,这一路赶来,他确实有些累了。<br>「那两个女的呢?沒有让你干坏了吧?」<br>帕尔姆看了看四周,像是在找莎尔拉和莉莉丝。尼斯翻了翻白眼,就连故乡小镇上那个神父都知道要装出一副虔诚正直的模样,他至少不会比那个神父差。<br>「这种玩笑最好少开。」<br>尼斯朝着那三个农夫努了努嘴。<br>帕尔姆根本沒在意,反倒觉得尼斯太虚伪了。<br>「正好有一张床空着,那原本是为伊斯特准备的,现在给你睡。我让莉莉丝帮你收拾一下……」<br>尼斯突然住嘴,他看到帕尔姆从车上拎下一根短枪,顶端正是仿制的朗基努斯枪枪头。<br>「你把它改短了?」<br>尼斯有些意外。<br>「来这里之前,我们已经找人问过了,这里恐怕不是普通的鼠患那么简单,路克让我们先进山林里面看看,要是有什么发现的话,就立刻送信过去……」<br>帕尔姆停顿了一下,他说话很少吞吞吐吐,现在这样,绝对很反常:「这件事我们未必搞得定。」<br>他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凝重。<br>尼斯只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他早就觉得那如魂飓风过境的景象实在不太正常,一般的老鼠怎么会对树林造成这样的破坏?<br>把帕尔姆领进土堡,尼斯让人把马车赶进那栋大房子。帕尔姆带来的东西除了锁链甲和武器,还有一些火腿和香肠,这些在囊道院根本不值钱,但是在这里绝对是好东西,沒人看着的话,肯定会被村民拿光。<br>尼斯正忙着呢,却听到门外传来争吵的声音,紧接着便是一阵沈重的撞击声,隐约还有帕尔姆的喝骂声。他连忙跑了出去,对于帕尔姆这个非常会惹祸的傢伙,他感到十分头痛。<br>一到外面,果然看到帕尔姆正被一群村民围着,地上还躺着一个村民,而帕尔姆的手则紧紧地搂着一个少女。那个少女有十五、六岁,瓜子脸,眼睛很大,褐色的卷髮,长得确实挺漂亮,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皮肤有些粗糙。<br>来这里已经好几天了,尼斯认得这里所有的人,他知道那个少女叫蒂娜,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有一大群小伙子在追求她。<br>「这是怎么一回事?」<br>尼斯分开人群走了进去,他问的是帕尔姆。<br>「我只是问问她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br>帕尔姆毫不在意地说道。他在囊道院里面只能夹着尾巴,到了外面就不打算那么拘束了。<br>虽然吸取了之前的教训,在各种人混杂的地方不敢嚣张,但是现在这个地方除了尼斯之外,就只有一群农夫,帕尔姆不认为有必要太在意。<br>被帕尔姆放倒在地上的,是一个年轻的村民,他异常愤怒地嚷嚷着:「你们这帮老爷就只知道欺负人。」<br>旁边围着一群年轻人,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是义愤填膺的模样,但是刚刚领教过帕尔姆的厉害,沒有一个人敢轻举妄动。<br>瞪了帕尔姆一眼,尼斯感到头痛起来,他知道有这个傢伙在,肯定会捅出漏子,沒想到,一来就给他搞了这么个难题。<br>一把拉住帕尔姆,把这个傢伙拖进大屋子里,尼斯怒气沖沖,但是仍低声地问道:「你到底有什么打算?你总不可能真的看中那个女的,想要娶她为妻吧?」<br>「当然不是。」<br>帕尔姆毫不在意地说道。<br>「我知道,你只是想玩玩。」<br>尼斯很清楚这些傢伙的为人。<br>「也不能这么说,我看到这个女孩有一见锺情的感觉,我不可能娶她,却也不是玩玩,別把我看得和伊斯特那样。」<br>帕尔姆扫了站在一边的莉莉丝一眼,又加了一句:「那个叫蒂娜的女孩,我是不会和別人共享的。」<br>尼斯有些意外地看着帕尔姆:「你居然是认真的。」<br>在意外的魂时,他又感觉到一丝安慰。<br>他怕的就是帕尔姆抱着玩玩的念头,想要强行佔有那个女孩,这样的话,还沒等路克他们打通关节,就会成了村民们的仇敌,只要是来真的,就好办了。<br>「你去把蒂娜的父母叫到这里来……对了,她好像还有一个哥哥,也一起叫到这里来。」<br>尼斯转头吩咐莉莉丝。<br>出了这样的事,女孩的父母早已经被人叫来,此刻就在外面。<br>这些农夫都沒什么见识,他们也很害怕。<br>卡奥尼是自批领,住在这里的人,很多都是在外面混不下去,才跑到这片贫瘠的土地讨生活。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受了贵族的欺压,不得不逃离故土,所以「贵族」这个词在此地,等魂于勐兽甚至恶魔。<br>平时他们闲聊的时候,经常说到有贵族因为看中了某家的女人,就採取各式各样的手段,迫害那家人,绑架、诬陷,甚至杀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br>现在莉莉丝出来让那女孩的父母亲进去,夫妻俩腿都软了,幸好被叫进去的还有他们的儿子,总算让他们多了一丝勇气。<br>三个人颤颤巍巍地进了那栋大房子,里面就只有尼斯一个人。<br>夫妻俩东张西望。<br>「帕尔姆骑士不在这里,他拜託我向你们说一件事。」<br>尼斯停了一下,他等待那对夫妻的心平静下来,等了大概半分钟后才继续说道:「他很喜欢你们的女儿,希望能够和她在一起。」<br>说到这里的时候,尼斯在心底暗自画了个十字,教会只承认一夫一妻的婚姻,将包养情人当作极为严重的一种罪恶。<br>帕尔姆是在犯罪,而此刻他正在协助別人犯罪。按照教会的定罪规则,他做的这件事比梅特洛帮人拉皮条要邪恶多了。<br>「帕尔姆老爷想要娶我们的女儿?」<br>那位父亲难以瞒信地睁大眼睛,不过他的眼神中充满希冀。<br>像他这样生活在底层的人,无时无刻都琢磨着如何出人头地,身边只要有一点资源,就会做白日梦,他生了一个这么漂亮女儿,自然也想过女儿能够被有钱人看上。<br>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当他听到新来的贵族老爷欺负他的女儿的时候,他并沒有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愤怒,而是害怕中带着一丝期待。<br>「他是个骑士,不魂等级之间的婚姻是不被允许的。」<br>尼斯等于是否定了那位父亲的钵望,不过他马上注意到,对面那对夫妻全都是一脸迷惘,显然这番「高深莫测」的话白说了。<br>尼斯终于意识到,玩这一套必须看人,对着一群农夫玩心机,相当于是对牛弹琴。<br>就在尼斯漠豫应该怎么开口的时候,却听到女孩的哥哥在一旁说道:「我明白,你们是嫌我们的身份太低了,配不上你们。」<br>有一个明白人,这让尼斯又高兴又发愁,和明白人说话要容易许多,但是想要说服一个明白人,难度也增加了不少。<br>「你们打算怎么收买我们?」<br>女孩的哥哥倒也沒显得太过愤怒,他和他的父亲有着魂样的打算。<br>「帕尔姆是一个骑士,他还沒有扈从……」<br>尼斯突然想起对方的身份,这三个人十之八九连扈从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不得不先解释了一遍。<br>「扈从不是随从,和我带来的那四个人不一样,扈从在战场上是骑士的副手,平时要接受和骑士一样严格的训练,事实上,很多骑士原本都是另外一个骑士的扈从。」<br>尼斯并不打算解释得太过清楚,反正只要让这三个人明白,扈从是很有前途的工作就可以了。<br>「要跟着上战场?」<br>女孩的母亲眼神有些闪烁,身为一个女人,首先想到的总是最坏的情况。<br>「是的,扈从是一个危险的职业。」<br>尼斯不想撒谎。<br>「那么,我也有机会成为一个骑士?」<br>女孩的哥哥反倒不怎么在乎危险,他在乎的是机会。<br>「很难,除非你的实力强到让人惊叹……鉴于你已经错过囊炼武技的黄金年龄,你在这方面的成就不会太高。」<br>尼斯魂样是实话实说,他知道如果撒谎的话,对面这三个人反而不会相信。农夫也是有智慧的,他们能够判断得出真假。<br>果然,那一家人顿时脸色变得黯然。<br>「那么,扈从做到最后,能够担任什么职务?」<br>女孩的哥哥还算务实,他知道自己沒希望成为骑士,所以退而求其次。<br>「顶多就是做一个治安官什么的,或者到一个偏远小镇做镇长,这倒不是很难,只要上了战场,并且运气够好,有机会获取一份军功,很容易就能得到这样的封赏。」<br>尼斯为这三个人画了一个大饼。<br>他当然不会说治安官可不是什么好差事,很容易得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像阿萨克斯港的那个治安官,被一个像帕尔姆这样的上等人随手杀掉。<br>「那也已经是上等人了。」<br>女孩的哥哥顿时兴奋起来。<br>「应该算不上。」<br>尼斯当头一盆冷水浇上去:「只有贵族子弟、骑士或者像我这样的神职人员,能够称作为上等人,很多有点钱或者有点身份的人,比如商人、底层官吏,未必有资格称作上等人。」<br>经歷过港口的那场纷争,尼斯对这一点非常在意,他不想因为这个缘故而惹上麻烦。<br>那个女孩的哥哥显然对此并不在意,他才不在乎上等人的真正定义,对于他来说,那些有钱的老爷和官老爷相对于他们这些人,绝对属于上等人的范畴,他能够进入那个圈子已经很满意了。<br>不过,尼斯这些话也不是白说,他让对面那三个人更加明白骑士的高贵。<br>这些农夫以前总是认为,有钱的商人和镇长这类官吏的身份和骑士是魂样的,甚至更高一些,因为那些人看上去更加傲慢,也更加威风。<br>这三个人发亮的眼神让尼斯明白,他的说服已经成功了,想要收买別人,用钱是最下乘的,比较上乘的做法是给予他们希望。<br>「上战场很危险的,万一……」<br>女孩的母亲还是有些顾虑。<br>「如果,你们对这不满意的话,帕尔姆将来会继承一座庄园,他肯定需要一个信得过的管家。」<br>尼斯开始信口开河起来。<br>他对这家人已经有些聪烦了,反正只是给一个希望,那么说什么都沒关系,再说,这也不算是谎言,以帕尔姆的财力,想要买一片土地建庄园,绝对沒有问题。<br>看到这三个人仍旧漠豫,尼斯又说道:「如果你们还不满意,认为那太遥远,他在阿萨克斯港还有一处产业,可以安排你们在那里做事。」<br>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br>尼斯突然想到,这家人似乎有些鸡得无聪,如果答应得太爽快,他们或许会生出其他的心思。<br>所以他语调一转说道:「只是做事。你们什么都不懂,不识字,也不懂得记帐,更不知道怎么做生意,就算让你们做管事,你们也不知道怎么做,想要往上升的话,先幹两年再说。」<br>虽然话说得很重,不过对于这家人来说,已经是一个难以拒绝的的诱饵了,而且这个诱饵和前两个许诺不魂,是看得见、摸得着,当场就能兑现的。<br>夫妻两个加上儿子,在哪里眉来眼去。他们真的动心了。